古罗马政治家,思想家。生于罗马的一个骑士家庭。曾赴希腊求学,受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思想的影响颇深。公元前77年,回罗马担任律师。公元前63年当选为罗马执政官,后为元老院元老。公元前51年赴小亚细亚任奇里乞亚总督。他反对独裁,维护贵族共和制。在第二次“三头同盟”成立后,他被三头之一的M.安东尼的部下于公元前43年12月7日杀害。他一生著述甚丰,在政治方面主要有《论国家》(又译《共和国》、《国家论》)、《论法律》等。
西塞罗认为国家并非人为的产物,而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,其根源在于人的天生的社会性。他以“共和国”的观念取代希腊人的城邦观念,认为国家是“人民的事业”,是“共同拥有法律和各项权利,希冀分享共同利益的为数众多的人们的集合体”。西塞罗认为正常的国家政体可分为君主制、贵族制和民主制3种。但又认为这3种单一的政体难免会分别蜕变为暴君制 、寡头制和暴民制,唯有3种正常政体互相联合而成的混合政体,才是富有协调、均衡能力的理想政体。西塞罗认为罗马共和国是最理想的政体。
西塞罗是古罗马第一个依据斯多葛派观点系统阐发自然法思想的人。他认为自然法是真正的法律,亦即正确的理性,是衡量是非的准则;上帝是这种法律的“起草者、解释者和监护者”;成文法必须符合自然法,否则就称不上是法律 。在他看来,自然法、上帝与理性是同一的,正义、善、成文法均为它们的体现。所有的人在这永恒不变、普遍适用的自然法面前都是平等的,但不是财产的均等,而是理性的共有。
西塞罗的思想直接影响过帝国时期的罗马法和罗马法学家,并进一步影响了后来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。古罗马的政治思想是沟通古代和中世纪乃至近代思想的桥梁,而西塞罗则是这一历史联系的代表。
他从小就立下宏愿,一定要做个众人之上的人。当时能平步青云的路有两条,一条是当兵,一条是当律师,西塞罗厌恶战争,就去学法律了。西塞罗学业有成,事业也顺风,在他的意志品质下,罗马开创了未经审判就处决犯人的糟糕先例。但好景不长,后来当局把他驱逐出了意大利,恢复了先审后判的制度,西塞罗在外面溜达了一年半才被允许回家。
西塞罗这时已经负债累累,还好老本没丢,就靠做律师来咸鱼翻生。由于当局不让他从政,他闲着也是闲着,就开始写起哲学著作来。说实话他的哲学素质真不怎么样,应当说他只是一个优秀的哲学翻译家:当时的罗马人几乎都蠢得像英俊的猪,翻译些古希腊的哲学著作对他们来说,已经是无上荣幸了。
但他野心不死,又义无反顾地卷入到政治斗争中,最后被屋大维他们出卖,脑袋被刺客割掉不算,还搭进两亲戚的性命。
西塞罗对政治过于关心,以致他的哲学也是为政治服务的。与其说他在哲学上提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观点,倒是称赞他把哲学给平民化的努力更妥当些。面对一大群英俊的猪,他的雄辩已经不像古希腊人那样,只是单纯地为辩论而辩论,而是结合了猪的实用精神,把辩论的目的――审理案件放在第一位。
可以说,哲学到了他手里,才真正是做到了让民间接受也一把高雅文化,虽然聪明人心里都明白:深入浅出,其实是一句不切实际的谎言。
西塞罗(MarcusTulliusCicero,公元前106—前43年)是罗马最杰出的演说家、教育家,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,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天才作家。他的典雅的拉丁文体促进了拉丁文学的发展,从而影响了罗马以及后来欧洲的教育。
西塞罗出身于富裕的骑士家庭,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。他先后在著名的修辞学家、法学家和斯多噶派哲学家所办的学校接受教育。受完教育后,他起初从事律师工作,不久后步人政界,并且步步高升,公元前64年当选为执政官,登上了国家的领导岗位。在罗马共和末期,因他死守共和制而被罗马“后三头同盟”的官员捕杀。
《论雄辩家》(DeOratore)是西塞罗论述教育的主要著作,发表于公元前55年。在此书中,他谈论一个演说家所必需的学问和应该具有的品格。
《外国教育史教程》吴式颖主编